question-icon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我最近刚离婚,孩子归对方抚养,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应该给多少抚养费,给到孩子多大,有没有可能中途调整抚养费数额这些,想详细了解下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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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涉及多个方面内容。首先,抚养费的给付主体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抚养费的内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这意味着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于抚养费范畴。 关于抚养费的给付标准,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若存在特殊情况,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残疾等,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方面,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不过,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若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如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有给付能力的话,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另外,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增加的法定理由有: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情况。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上,按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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