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孩子没有抚养义务了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在讨论孩子抚养的问题。我不太清楚离婚之后,双方对孩子还有没有抚养义务。是离婚了就不用管孩子了,还是依旧要承担抚养责任呢?我想弄明白这个法律规定。
展开


在法律层面,即使夫妻离婚,双方对孩子依然负有抚养义务。抚养义务是指父母对子女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在生活中进行照料、在精神上给予关爱等一系列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离婚只是改变了父母抚养孩子的方式,从双方共同直接抚养变为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以支付抚养费等方式间接抚养,但抚养的责任并没有消失。 对于抚养费的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表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而且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可以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同时,随着孩子成长过程中实际需求的变化,孩子还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此外,抚养义务不仅仅体现在物质层面的抚养费支付上,还包括对孩子的教育和保护。父母都应该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保障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在孩子遇到危险或受到侵害时,要及时保护孩子的安全。总之,离婚并不意味着对孩子抚养义务的终止,父母双方都要依法履行对孩子的抚养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