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承租公房该怎么处理?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了,我们现在住的是承租的公房。我不知道离婚后这公房该怎么处理,是继续一起承租,还是有一方要搬出去?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做才符合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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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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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后对承租公房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承租公房。承租公房就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而个人只是通过租赁的方式取得公房的居住和使用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等相关规定,离婚时对公房的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况,如果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对于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 如果一方无权承租的情况,离婚后原来承租的公房由一方继续承租,而另一方无权承租时,可由承租方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比如,对于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一方无权承租但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调解或判决其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总之,离婚后对承租公房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平合理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双方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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