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资助购房,离婚后该怎么分割?


在婚后父母资助购房的情况下,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要区分父母资助购房的出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并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离婚时这个房子就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进行分割。 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双方父母都出了钱买房,房子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就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来分割房子。举个例子,男方父母出资60%,女方父母出资40%,那么在离婚分割时,男方可以分到60%的房产价值,女方分到40%。 还有一种情况,婚后父母资助购房,但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但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适当调整分割比例。 在实际处理房产分割时,还需要考虑房产的增值部分。如果房产在婚姻期间有增值,增值部分也需要进行合理的分割。对于有贷款的情况,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了50万,房子增值了20万,那么在分割时,对于这部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总之,婚后父母资助购房离婚后的房产分割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具体的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