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所购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夫妻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在讨论婚后所购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 在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权通常以登记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当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时,从法律层面来看,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孩子。 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在购房时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这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对孩子的赠与行为。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一旦赠与行为完成,即房产完成了过户登记,就不能随意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由于房产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权利已经转移,所以通常不能再撤销赠与。 因此,在夫妻离婚时,这套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一般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为它已经是孩子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都没有权利对其进行处分。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当初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并非是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比如是为了规避债务、限购政策等原因而进行的虚假登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但要证明这一点并不容易,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相关的聊天记录、书面协议等。 另外,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虽然房产属于孩子,但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夫妻双方有义务保护孩子的财产权益,不得随意处分该房产。只有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为了孩子的教育、医疗等重大事项,才可以在经过法定程序后对房产进行处分。 综上所述,婚后所购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时不能将该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而是应保护孩子对该房产的所有权。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处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