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在工作中,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做工伤认定,员工自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来详细了解。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认定的重要性。工伤认定是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只有经过工伤认定程序,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比如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当用人单位不作为时,员工自己、员工的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有权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总之,当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做工伤认定时,员工不必慌张,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相关材料,自行或通过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这样才能保障自己在遭受工伤后获得应有的赔偿和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