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配?
我在结婚前全款买了套房子,现在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在离婚时会怎么分配,是完全归我,还是需要和对方分割,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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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在法律上的归属判定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来说,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在结婚之前,你自己拿出全部的钱购买了这套房子,那么从法律角度讲,这套房子就只属于你一个人,和你的配偶没有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这套房子是你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全款付清款项并且完成了房屋产权登记,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原则上是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然归你个人所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假如婚后你自愿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在法律上可以视为你对配偶的一种赠与行为。一旦加上名字,那么配偶就成为了房屋的共有人,离婚时对方就有权要求分割该房屋。分割的比例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来确定。 另外,如果婚前买房时只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虽然房子还是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但我们这里讨论的是婚前全款买房的情况,这种情况就不涉及共同还贷补偿的问题了。 所以,只要你婚前全款买房且房产证上没有添加对方名字,离婚时房子大概率还是属于你个人的。但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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