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是婚前财产,现在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我们住的房子是我婚前买的。现在面临离婚,我不太清楚这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是完全归我,还是会有其他情况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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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 #离婚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房子作为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处理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婚前财产的概念。婚前财产指的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个人所拥有的各类财产,像房产、车辆、存款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也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子是婚前财产,在离婚时,该房产仍然归婚前购买的一方所有,另一方是无权要求分割的。 不过,现实情况往往较为复杂,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说,如果婚前一方支付了房子的首付款,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整体属于婚前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要求进行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通过夫妻双方的约定,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就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当房子是婚前财产,离婚时的处理方式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若双方能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离婚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处理;若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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