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我现在怀孕了,和老公感情破裂打算离婚。我很担心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知道在孕期离婚的情况下,孩子之后会判给谁,是更倾向于判给妈妈吗?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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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孕期离婚孩子怎么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法律上对于抚养权判决的总体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在孕期离婚的情况下,其实孩子尚未出生,并不存在实际的抚养权判决问题。不过,这会涉及到之后孩子出生后的抚养权归属。通常来说,在孩子出生后的哺乳期内,也就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的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决定了他们更依赖母亲,母乳喂养等也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相关法律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如果孩子满两周岁以后,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都会被考虑进去。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就是说,当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龄,有了一定的认知和表达能力,法院会询问孩子愿意和哪一方共同生活,并在判决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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