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妇女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我现在怀孕了,和老公感情破裂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之后孩子出生了抚养权一般会怎么判?是会优先判给我吗?有没有可 能判给男方?我很担心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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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孕期妇女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决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白,在孕期离婚通常是女方提出,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当孩子出生后涉及抚养权判决时,法律倾向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在生理和心理上对母亲的依赖更强,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孕期妇女离婚,等孩子出生且不满两周岁时,抚养权大概率会判给女方。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孩子抚养权可能判给男方。比如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孩子随其生活;或者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等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生活环境等因素,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