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离婚会怎么判?
我现在怀孕了,和老公感情不太好,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如果真走到离婚那一步,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啊?是会优先考虑我和宝宝吗?主要想了解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这些方面会怎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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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离婚的判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首先,法律对孕期离婚有特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明确指出,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权益 。 如果是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法院会进入正常的离婚审理程序。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关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是离婚判决的关键因素。如果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的话,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比如一方在孕期遭受另一方的家庭暴力,有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作为证据,法院很可能认定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 财产分配方面,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但会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比如夫妻双方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子,没有特殊约定的话,在离婚时一般会平均分配,但考虑到女方孕期以及之后可能抚养孩子等情况,女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 孩子抚养权问题,因为孩子还未出生,通常等孩子出生后再确定抚养权归属。一般来说,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比如母亲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环境,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那么母亲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在不存在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情形时,法院一般会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或不予受理。比如男方没有证据证明女方存在严重过错,只是单纯想在女方孕期离婚,法院不会支持男方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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