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怀孕期间丈夫提出离婚,妻子该如何应对?

我现在怀孕了,可丈夫却突然提出要离婚,这让我很不知所措。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他这样做是否被允许?我又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障自己和孩子的权益呢?希望能了解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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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特定时期妇女、胎儿和婴儿的权益,因为此时女方身心较为脆弱,男方此时提离婚会带来不利影响。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若女方也同意离婚,双方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若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但一般情况下,没有特殊理由,法院不会受理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的离婚请求。不过存在特殊条件,出于对男女双方利益的综合考虑,法律允许男方提出离婚,这些情况主要有: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关于财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女方想进行流产,且是女方自愿的行为,医药费、营养费等应当作为共同债务,双方都要负担,男方可以适当补偿女方,具体标准由法官裁量。若女方不同意流产,男方应当支付预备生产期间的营养费用、生产费用、医药费等,孩子出生后男方还应当支付抚养费。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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