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生了孩子离婚了法院会怎么判?


在怀孕生了孩子后离婚的情况下,法院的判决主要涉及两个大方面,一个是孩子抚养权问题,另一个是财产分割问题。 首先来说孩子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孩子年龄小,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陪伴。所以一般情况下,刚生完孩子离婚,孩子抚养权会判给母亲。 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抚养权也可能判给父亲。比如母亲长期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病症,和孩子共同生活可能对孩子健康构成威胁;或者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又明确表示希望获得孩子监护权;还有因为其他特殊原因,孩子确实无法跟随母亲生活。 当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居住环境、与孩子的感情等因素,都会被纳入考量。如果一方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变更生活环境对子女身体发育有显著不利影响;又或者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这些情况在判决时都会被考虑进去。 要是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愿意跟谁生活,法院一般会予以尊重。 再来说财产分割。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意味着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考虑照顾抚养孩子的一方、女方以及婚姻中无过错的一方。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综合各方面因素,选择对孩子成长、生活、教育等最有利的抚养安排。 抚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提供生活保障、照顾生活起居、教育培养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