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双方起诉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我和配偶打算起诉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问题不太清楚。我们有共同的房产、存款,还有一些婚后购买的贵重物品。我想知道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这些财产会按照什么原则和方式进行分割,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保障我的权益呢?
展开 view-more
  • #起诉离婚
  • #财产分割
  • #夫妻财产
  • #民法典
  • #共同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双方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财产的类型,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财产分割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男女平等原则,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的性别而少分财产。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如果夫妻双方有子女,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考虑子女的抚养和成长需求,同时也会给予女方一定的照顾。三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会根据财产的实际用途和性质,尽量不破坏财产的使用价值,以方便双方的生产和生活。四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财产分割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的分割方式有多种。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对于一些实物财产,如房产、车辆等,可能会采取一方获得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的方式;对于存款、股权等财产,则可能进行直接分割。此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