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怀孕后辞职工厂不让,该如何要求赔偿?

我怀孕了想辞职,可工厂就是不让走。我实在担心继续工作会影响宝宝,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赔偿吗?要是能的话,具体该怎么要求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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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怀孕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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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即使你怀孕了,只要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工厂,是可以正常离职的。 如果工厂以你怀孕为由,拒绝你正常离职的请求,并且因此给你造成了损失,比如额外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害等,你是有权要求赔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你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与工厂沟通的记录、因工厂不让离职导致你身体不适的医疗证明等。然后,你可以先与工厂进行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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