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证是由谁制作的呢?

最近我在了解房产相关知识,对于房产证的制作主体不太清楚。想知道具体是哪个部门负责制作房产证,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来明确这一点,希望能得到专业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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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产证的制作主体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在一些情况下,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这个部门可以制作房产证。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也就是说,在地方上,如果有这样被确定的统一管理部门,它就承担起了制作房产证的职责。例如,某个县经过省级政府确定,由一个部门同时负责房产和土地管理,那么这个部门就能够制作房产证。 其次,从宏观层面来说,建设部会统一制作具有全国统一格式和效力的房产证。这样能保证房产证在全国范围内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其法律效力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其他部门或单位制作的证书则是无效的。 最后,在实际操作中,人民政府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以及房地产管理部门也负责房产证的制作并颁发,通过登记发证来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拥有的使用权、支配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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