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整形发生医疗事故该如何赔偿?


在私人整形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后,赔偿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的。首先,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在私人整形场景中,若整形机构和医生存在上述违规行为并导致患者损害,就构成医疗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如因整形事故导致后续修复手术的费用就属于此范畴。二是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例如,因整形事故耽误工作,工资收入减少,就可主张误工费。三是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是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若造成残疾,还有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此外,还有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在确定赔偿的流程上,首先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这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或者一方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