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我现在处于试用期,最近经常加班,但是不太清楚加班工资该怎么算。问了同事,大家说法也不一样。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加班工资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呢?有没有明确的标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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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班工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试用期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基本概念。加班工资,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应当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一个时间段,但在这个期间,劳动者同样享有获得加班工资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对于试用期加班工资的计算,关键在于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一般来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假设试用期员工小张,月工资为3000元,每月工作日按21.75天计算,每天工作8小时,那么他每小时的工资就是3000÷(21.75×8)≈17.24元。 如果小张在工作日加班2小时,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给他的加班工资为17.24×1.5×2 = 51.72元。 若小张在休息日加班了一天(8小时),且用人单位没有安排补休,那么他应得的加班工资为17.24×2×8 = 275.84元。 要是小张在法定休假日加班一天(8小时),用人单位则需支付给他的加班工资为17.24×3×8 = 413.76元。 总之,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在加班工资的计算上适用相同的法律规定。只要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存在加班事实,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劳动者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支付或者少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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