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去法院诉讼离婚,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和程序。 首先是起诉阶段。这是整个诉讼离婚的起始步骤。起诉一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还要明确诉讼请求,也就是你希望法院做出怎样的判决,比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同时要阐述事实和理由,说明为什么要离婚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此外,起诉时通常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 接着是受理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对起诉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起诉状内容是否完整等。如果符合条件,法院会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条件,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一旦立案,诉讼程序就正式启动了。 然后进入审理阶段。审理又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小阶段。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需要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还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告知当事人。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或者能否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要按时参加庭审,法庭会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双方可以在这些环节中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进行质证等。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