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赔偿金如何计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拖欠工资的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呢?是按什么标准来算,是一个固定比例还是会根据不同情况变化 ,想具体了解下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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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赔偿金的计算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形,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单位被责令限期支付工资,但到期没支付,那么赔偿金就在应付未付工资数额的50% - 100%这个范围来确定,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 另外,如果劳动者因单位拖欠工资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经济补偿金和上述的赔偿金计算方式不同,是不同性质的补偿 。 举例来说,如果您在单位工作了2年,月工资5000元,单位拖欠您3个月工资共15000元,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未支付,假设劳动行政部门确定的加付赔偿金比例为80%,那么加付的赔偿金就是15000×80% = 12000元。同时因为您工作2年,还可以获得2个月工资即10000元的经济补偿金 。 总之,在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时支付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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