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经济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工资一直拖着没发,已经好几个月了。我想知道要是公司一直不发,最后给我经济补偿的话,这个标准是怎么算的呀?是按照拖欠工资的多少比例来给补偿呢?就想搞清楚具体能拿到多少补偿。
展开


当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是有权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如果你的工资被拖欠,首先劳动行政部门会要求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等费用。要是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没支付,就要按照没给你发的工资等应付金额的50%到100%这个范围,额外给你加付赔偿金。 举个例子,比如单位欠了你5000元工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但到期仍未支付,那么单位可能需要额外支付给你2500元(5000×50%)到5000元(5000×100%)的赔偿金,再加上原本拖欠的5000元工资,你总共能拿到7500元到10000元。 另外,《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不过在实际维权过程中,你需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工资被拖欠以及拖欠金额等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