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
首先是申请阶段。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一般而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根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济困难状况的证明;(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经济困难状况的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
接着是受理与审查阶段。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 ,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最后是指派阶段。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的,会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
总之,申请法律援助有一套严谨的程序,申请人要按要求准备材料、配合审查,这样才能顺利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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