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门特需要什么手续?


门特,也就是门诊特殊病,指的是那些病情相对较重、治疗周期较长、需要长期在门诊进行治疗的疾病。在医保政策里,为了减轻患有这些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对门特的治疗费用会有特殊的报销政策。 在办理门特手续之前,首先得确认自己所患疾病是否在当地医保部门规定的门特病种范围内。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存在差异,纳入门特的病种也会有所不同。常见的门特病种包括恶性肿瘤、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慢性疾病。你可以通过当地医保部门的官方网站、服务热线或者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查询。 确定所患疾病属于门特病种后,要准备好相关的申报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这份证明要详细说明所患疾病的名称、病情诊断依据等信息。还要提供病历资料,比如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这些资料能充分反映你的病情和治疗情况。此外,可能还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 准备好申报材料后,接下来要填写门特申报审批表。这个表格可以在就诊医院的医保科或者当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也可以从医保部门的官方网站上下载。填写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然后将申报材料和填写好的审批表一并提交给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科或者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医保部门会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的病种是否符合门特标准、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审核的方式可能有书面审核、专家评审等。审核结果一般会在一定的时间内通知申请人,时间通常在15个工作日至30个工作日左右。 如果审核通过,医保部门会为申请人办理门特登记手续,并发放门特就医凭证,比如门特专用病历、门特就医卡等。从登记生效之日起,申请人就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特待遇了。在就医时,要主动出示门特就医凭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挂号、就诊、检查、治疗等,费用结算时,医保会按照门特的报销政策进行报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门特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部分,其报销也遵循这一原则。各地的医保部门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门特报销政策,包括报销比例、报销限额、就医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