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父母脱离关系需要什么手续?
我和父母之间矛盾很深,实在相处不下去了,现在想跟他们脱离关系,但是不知道该通过什么手续来处理这件事,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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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从法律层面来说,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形成的,这种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手续来解除的。简单来讲,自然血亲就像是与生俱来的纽带,是基于血缘产生的,法律没办法切断这种天然的联系。 《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允许父母子女脱离关系的规定。这是因为父母子女关系不仅仅涉及到亲情伦理,还涉及到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些义务是法定的,不能因为个人的意愿而随意解除。 不过,如果是基于收养而形成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是可以依法解除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也就是说,收养关系的解除有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两种方式,并且解除后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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