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如今已更名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办理流程: 首先是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工地食堂需要确保具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接着是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务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也可以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申请。提交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之后会进行现场核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会根据情况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人员会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要求,对食堂的选址、布局、卫生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 最后是决定与发证。经审查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会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这些流程的依据是《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该办法对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许可证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