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律所分所的流程是什么?


设立律所分所的流程,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要求。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法定程序。 第一步是准备阶段。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一定的条件,比如成立时间满三年,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等。同时,要确定分所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且在担任负责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此外,还需要准备好分所的住所证明、资产证明等材料。这些准备工作是设立分所的基础,确保各项条件和材料都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步是申请阶段。律师事务所向拟设立分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通常包括申请书、本所基本情况以及设立分所的理由,本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分所负责人人选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等。司法行政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看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 第三步是审核阶段。收到申请材料的司法行政机关会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会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分所的决定。审核过程中,司法行政机关会对律师事务所的条件、分所的设立方案等进行全面评估。 第四步是登记发证阶段。如果审核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会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拿到执业许可证后,分所就可以正式开展业务了。但需要注意的是,分所应当在取得执业许可证后的六十日内,将分所的印章、银行账户、税务登记证件等信息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整个设立律所分所的流程是比较严谨和规范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分所的设立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