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保护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商标保护,一般有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第一步是商标查询。这就像是在出发前先看看目的地有没有人已经占据了。申请人需要在申请商标前,对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情况进行查询。可以通过中国商标网等官方途径进行查询。这样做的目的是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避免浪费时间和金钱。因为如果申请的商标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相似,很可能会被驳回。虽然商标查询不是法定的必经程序,但却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第二步是准备申请材料。申请商标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要准备商标图样,清晰的商标图样是必不可少的,一般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如果申请的商标是颜色组合商标或指定颜色的商标,需要提供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提供黑白图样即可。此外,还需要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书上要准确填写商标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商标的类别、使用范围等信息。 第三步是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自行通过商标局官网提交电子申请,也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还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第四步是形式审查。商标形式审查是对申请文件、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审查,主要就申请书的填写是否属实、准确、清晰和有关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如果存在问题,商标局会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形式审查合格的,商标局会发放受理通知书;不合格的,将不予受理。 第五步是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这一步主要审查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违反禁用条款,是否与他人在先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等。如果实质审查通过,商标将进入初步审定公告阶段;如果不通过,商标局会下发驳回通知书。 第六步是初步审定公告。经过实质审查合格的商标,商标局会将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公告期为3个月。在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对商标提出异议。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将核准注册。 第七步是核准注册。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将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至此,商标申请人就成功获得了商标专用权,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以上流程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的实施条例。《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