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婚内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在婚姻里我没有任何过错,对方存在一些问题。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财产分配上我能有什么优势,是会多分财产吗?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这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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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上,对于配偶婚内无过错方,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保护原则。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就可以自行决定财产的分配方式。但要是协商不成,闹到法院的话,法院会在分配财产时偏向无过错方。例如,一方在婚姻中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而另一方没有过错,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就有可能适当多分财产。这是法律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对过错方的一种约束和对无过错方的一种补偿。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也就是说,无过错方不仅在财产分配上可能得到照顾,还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总之,法律在离婚财产分配上充分考虑了无过错方的权益,通过各种方式保障其在婚姻破裂后能得到公平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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