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起诉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过程。首先,我们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个人财产则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仍然归个人所有。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通常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男女平等原则,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不会因为性别而有所偏袒。其次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如果夫妻双方有子女,在财产分割时会考虑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需求,同时也会适当照顾女方的权益。再者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能够更好地满足双方的生产和生活需要。最后是无过错方权益保护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然后向法院申请确认该协议的效力。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财产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子女的抚养情况等,以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总之,起诉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