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诉讼中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我打算和另一半走离婚诉讼程序了,但是对于财产分割这一块完全没概念。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和投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些财产会怎么分,哪些是我能拿到的,哪些会分给对方。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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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财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分割方式。 首先,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婚后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达成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来进行分割。但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说,在房产分割上,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法院可能会考虑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进行分割。可能会判决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在存款和投资方面,也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配。 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所明确规定的。总之,离婚诉讼中夫妻财产的分割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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