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继承有什么规定?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产,现在家里人都在讨论怎么继承。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比如谁有资格继承、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等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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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至继承人的法律行为。以下从继承的类型、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相关手续等方面为您详细介绍房产继承的规定。 首先,房产继承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而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是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其房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时,通常需要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最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房产将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且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 总之,房产继承涉及到众多法律规定和手续办理,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建议您详细了解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继承过程合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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