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与物业的纠纷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我和物业产生了矛盾,他们的服务没达到合同里说 的标准,可又不愿意整改。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应该找什么部门来帮我解决问题,维护我的权益呢?是有专门管理物业的部门,还是能找别的地方投诉?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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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业主与物业产生纠纷时,有多个部门可以寻求帮助。
首先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就属于这一部门 。他们对物业管理活动有监督管理职责,能够规范物业企业的服务行为,处理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纠纷。比如,要是物业存在服务不达标,像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安保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就可以向这个部门投诉。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也能提供帮助。它们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同时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也可以调解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简单说,就是如果物业和业主之间有矛盾,它们可以从中协调,促进双方沟通解决问题。
消费者协会同样是个选择。因为物业服务本质上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当业主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比如遭遇不合理收费等情况时,就可以向消协投诉,消协会进行调解。
如果纠纷比较严重,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双方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和诉讼都是比较正式的法律途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对纠纷作出裁决。
相关概念: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行业包括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政府部门。
仲裁协议: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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