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我国和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范围分别是什么?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对于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和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其保护范围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规定。
首先,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也就是说,对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其保护范围主要限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例如,某未注册的外国驰名香水商标,他人在香水或类似的化妆品商品上申请复制、摹仿该商标的,将不会被允许注册,并且也不能使用。这是为了防止他人利用驰名商标的声誉,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搭便车,损害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
其次,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更为广泛,不仅涵盖相同或类似商品,还扩展到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比如,某知名运动品牌的驰名商标已经在我国注册,他人即使想在食品等不相关的商品类别上申请与其商标相似的标识,只要可能误导公众并损害该品牌利益,同样不会被注册和使用。
此外,驰名商标所有人除了在商标注册和使用方 面受到保护外,在商标侵权纠纷中,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综上所述,无论是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还是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更大、范围更广。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重视和对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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