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场所给非法同居是否犯法?
我有个闲置的房子,有人想租去住。后来我才听说他们是非法同居关系,我有点担心把房子租给他们会犯法。我就是单纯租房子,也没多问他们什么关系。我想知道,给非法同居的人提供场所到底犯不犯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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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非法同居”并非一个严谨的法律术语。现在通常所说的“非法同居”,一般指的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未婚男女未经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这两种情况。 对于未婚男女未经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情况,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自由原则,公民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未婚男女同居并不违法。因此,若你提供场所给这种未婚同居的人,通常是不犯法的。 然而,如果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况就有所不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也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虽然单纯提供场所给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般不会直接构成重婚罪,但如果提供者明知他们的关系,还积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且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被认定为协助他人破坏合法婚姻关系,从而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比如可能会在民事上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等。所以,对于提供场所给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需要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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