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责任有什么规定?
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结果不小心和别人起了冲突,我和朋友都动手了,把对方打伤了。现在对方要我们赔偿,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像我们这种共同侵权的情况有哪些责任规定呢?我需要承担多少赔偿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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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权责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多个人一起做了错事,伤害了别人,这些人要一起对受害者负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有明确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当几个人共同侵权时,受害人有权要求其中任何一个侵权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例如,甲、乙两人共同将丙打伤,丙可以要求甲赔偿全部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也可以要求乙赔偿,或者要求甲和乙一起赔偿。 关于共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主体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这些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其次,要有共同的侵权行为,这里的共同包括共同故意和共同过失。共同故意是指多个行为人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损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共同过失是指多个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损害,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最后,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他人损害,而且损害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除了连带责任外,如果能够确定各个侵权人的责任大小,按照责任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共同侵权,经过法院审理,确定甲的过错程度为50%,乙为30%,丙为20%,那么他们就按照这个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无法确定各自的责任大小,就三人平均分担赔偿费用。 共同侵权责任的规定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让受害人能够及时获得赔偿,同时也对侵权人起到约束作用,促使他们谨慎行事,避免共同实施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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