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对多少钱的财产纠纷才能立案?


在我国,公安部门对于财产纠纷立案的金额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涉及的案件类型来判断。 如果是普通的民事财产纠纷,通常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处理,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例如,因合同、借贷等产生的财产纠纷,这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而如果财产纠纷涉及刑事犯罪,比如盗窃罪、诈骗罪等,就有相应的立案金额标准。以盗窃罪为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来说,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查。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具体的立案数额标准也存在差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再比如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同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当诈骗金额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时,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