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算赠予吗?
我最近在筹备结婚,涉及到彩礼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彩礼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赠予。给了彩礼后万一婚事没成,这彩礼能不能要回来呢?我想了解一下彩礼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定性的,希望大家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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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否属于赠予,需要分情况来看。在法律上,赠予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从普遍情况来说,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当男女双方基于当地习俗,一方或其家庭成员向另一方给付彩礼时,这种给付往往是附有条件的,条件就是双方能够成功缔结婚姻关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意味着,如果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因为结婚这个条件未达成,彩礼赠予所附的条件不成立。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双方离婚了,给付彩礼方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不过,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在一般情况下,彩礼会被视为一种已经完成的赠予行为,通常不能要求返还。但在实际案件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结婚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使用情况等,来判断是否需要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所以,彩礼在大部分情况下可看作是附条件的赠予,但具体的法律认定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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