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彩礼属于什么法律行为?

我打算结婚,对方家里提出要给彩礼。我不太明白这彩礼给出去算啥法律行为,它受不受法律保护啊?给了之后要是最后没结成婚,这彩礼能要回来不?想了解下彩礼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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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彩礼通常是指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从法律角度来看,彩礼的给付行为在性质上一般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行为。附条件的赠与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赠与人在给予财物时附带了一定的条件,当这个条件不成就时,赠与行为可能就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在彩礼这种情况下,所附的条件通常就是双方结婚并共同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意味着,如果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因为此时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所附的条件没有达成,赠与行为就不发生完全的效力。而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并且最终离婚了,给付方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不过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对于“确未共同生活”和“生活困难”的认定会有一定的标准和考量因素。“确未共同生活”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比如双方是否有共同居住、是否有共同的家庭生活等。“生活困难”则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此外,彩礼的认定和返还问题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分析。比如彩礼的数额、给付的时间和方式、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等都会对案件的处理产生影响。在涉及彩礼纠纷时,双方可以首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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