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彩礼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退回?

我最近在考虑结婚的事情,和对方也谈到了彩礼。但我又担心万一后面有变故,彩礼能不能退的问题。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到底哪些情况下结婚彩礼是可以退回的,希望能有个明确的答案,心里也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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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下,存在几种可以退回结婚彩礼的情形。 首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简单来说,就是男女双方没有去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不过在现实中会有些复杂情况,比如双方没领证但按农村习俗办了酒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甚至有一方生育小孩了,这时要求退彩礼就不能简单处理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其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对于“确未共同生活”的认定,要从多方面把握,像男女双方是否开始同居、同居时间长短、同居期间主要生活开支由谁承担、女方是否怀孕或生育小孩以及未能共同生活的过错方等。要是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后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如果共同生活时间短,且女方能举证证明彩礼已用于购买家具电器、操办酒席、双方生活开支等,彩礼可能就难以返还。这同样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五条第二项规定。 最后,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绝对生活困难,就是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不是说和给付彩礼之前相比生活变差了就算,而是实实在在连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并且这种情况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三项规定。 总之,彩礼退还问题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情况复杂多样,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相关概念: 绝对生活困难:指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相对生活困难:指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由于给付造成了前后相差比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的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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