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是如何判刑的,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我对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的判刑情况不太清楚。我身边有人好像涉及到了这方面的事情,想具体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在这种罪既遂的情况下,会面临怎样的刑罚呢,不同情节又是怎么区分判刑的,想求专业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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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简单来说,就是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是对一般情形下该罪既遂的基础量刑。比如一些刚开始从事生产、销售假药活动,危害相对较小的情况。
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包括造成轻伤或者重伤、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等情况。“其他严重情节”像引发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生产、销售、提供假药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等。
要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例如致人重度残疾以上、造成多人重伤或残疾、引发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生产销售假药金额50万元以上等。
此外,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相关概念: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假药: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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