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肇事怎样量刑处罚?


醉酒驾车肇事的量刑处罚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明确的法律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醉酒驾车,指的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肇事则是指在醉酒驾车过程中引发了交通事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醉酒驾车肇事可能涉及到的罪名主要是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醉酒驾车肇事,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醉酒驾车肇事的情节特别恶劣,如在闹市区醉酒驾车连续冲撞,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对醉酒驾驶机动车有相关的行政处罚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总之,醉酒驾车肇事的量刑处罚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涉及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两个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