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所以我国法律对此制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假冒伪劣产品”的概念。简单来说,假冒产品就是冒用他人的品牌、商标等,以假充真;伪劣产品则是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情节,会有不同的处罚方式。
如果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除了刑事处罚外,还有行政处罚。如果有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 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若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所以,无论是生产者还是销售者,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避免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应提高警惕,注意辨别产品的真伪和质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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