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报案了七八年,派出所案没结,是忘了吗?
我之前遇到了一起强奸未遂的案子,报案都七八年了,可派出所一直没把案子结掉。我心里特别疑惑,不知道是不是派出所把这事儿给忘了。我就想了解下,这种情况正常吗?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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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报案七八年派出所未结案,一般不是忘了,而是有多种原因。 首先,从法律程序角度看,派出所在接手案件后,不一定会立即全面侦查。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线索中断等原因,暂时搁置案件,等待新的线索或证据出现。比如,关键证人暂时找不到,或者现场证据缺失等情况。 其次,关于追诉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强奸未遂案件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其追诉时效通常是十年,如果情况严重可达到20年。如果长期未能取得突破进展且超过追诉期限,警方可能会撤案。 另外,还有可能是案件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涉及多个犯罪嫌疑人、与其他案件有关联等,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总之,派出所对案件的处理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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