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既遂会怎样追究责任?


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既遂的责任追究,涉及到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人非法制造了可以用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一些凭证或者票据,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这个罪。出口退税是国家为了鼓励出口而采取的一项政策,如果有人通过非法制造相关凭证来骗取退税,那就是在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这里的“伪造”就是指仿照真实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等凭证,制作假的;“擅自制造”是指本来没有制造权限,却私自进行制造。比如,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利,自己伪造了大量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这种行为就符合这里的规定。 如果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那么,什么是“数量巨大”呢?法律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数量标准,一般会根据司法实践和相关司法解释来综合判断。通常情况下,如果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凭证数量很多,涉及的退税金额较大,就可能被认定为数量巨大。 要是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样,“数量特别巨大”也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当非法制造的凭证涉及的退税金额极其巨大,严重损害国家税收利益时,就可能适用这个量刑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既遂的认定,主要看非法制造行为是否完成。只要行为人完成了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凭证的行为,不论是否已经使用这些凭证去骗取退税,都可能构成既遂。例如,某人已经制造好了一批假的出口退税发票,虽然还没来得及拿去骗税,也会被认定为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既遂。 此外,在追究责任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犯罪人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那可能会从轻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其他犯罪行为等,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总之,构成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既遂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触碰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