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涉嫌诈骗金额会怎么判?
我参与了一个诈骗团伙,现在很害怕会受到法律制裁。我想知道,对于团伙诈骗的情况,法律是依据什么来量刑的呢?是根据整个团伙的诈骗金额,还是我个人分到的金额?具体的判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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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团伙诈骗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通过共同谋划和协作实施诈骗行为的犯罪形式。对于团伙诈骗的量刑,主要依据诈骗的金额以及犯罪嫌疑人在团伙中所起的作用来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数额的认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不过,不同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对于团伙诈骗,司法实践中会区分主犯和从犯。主犯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通常要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而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在判定团伙诈骗的刑罚时,首先会确定整个团伙的诈骗金额,以此判断属于哪个量刑幅度,然后再根据每个犯罪嫌疑人在团伙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其最终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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