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肇事逃逸致人轻伤的处罚是一个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重要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肇事逃逸,通俗来讲,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而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在肇事逃逸致人轻伤的情况下,由于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的入罪标准(一般交通肇事罪要求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等情形),所以通常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会面临行政处罚。具体来说,逃逸者可能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且可能会被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逃逸者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那么依照规定,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除了行政处罚外,逃逸者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对于受害人的轻伤,逃逸者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合理费用。总之,肇事逃逸致人轻伤虽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逃逸者仍会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