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未成年犯罪的处罚是一个较为复杂且有特殊规定的法律问题。下面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来详细分析。 首先,对于刑事责任年龄有明确划分。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认知和辨别能力相对较弱,还不具备对自己行为的完全理解和控制能力。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里强调了特定的犯罪行为以及严格的核准程序,体现了法律对这一年龄段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谨慎态度。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几种犯罪都是性质比较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行为,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对这些行为有一定的认知和控制能力,所以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表明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基本具备了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同时,法律还规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考虑到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育的过程中,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相对成年人较弱,且具有较强的可塑性,所以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以体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是为了让这些未成年人能够得到适当的引导和教育,避免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总之,未成年犯罪的处罚要综合考虑年龄、犯罪行为、情节等多方面因素,以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和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