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后会面临怎样的刑罚期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明确且特殊的规定。该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时,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刑法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具体到刑罚期限,不同的犯罪行为对应着不同的量刑幅度。例如,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如果致人轻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如果是未成年人实施该行为,会在这个量刑幅度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更为严重的犯罪,如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未成年人犯罪时,也会在相应量刑基础上从轻或减轻。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动机、手段、后果以及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等因素,以确定最适宜的处罚方式和期限,目的是既要让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又要注重对其进行教育和改造,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