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经营范围经营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开了一家小店,本来只卖日用品,最近为了多赚点钱,偷偷卖起了食品。我有点担心这样超经营范围经营会被处罚,想知道具体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心里好有个底。
展开


超经营范围经营指的是企业或个人从事的经营活动超出了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通俗来讲,就是你本来只能干这几件事,结果去干了其他没被允许的事情。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第四款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也规定,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至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如果超经营范围经营属于登记事项变更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就适用此条规定。 不过,在实际执法中,对于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超经营范围经营行为,可能会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