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自己是公检法进行诈骗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我最近遇到一个事儿,有人自称公检法人员来骗钱。我就想知道这种行为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会按照什么标准来处罚,不同的诈骗情节对应的处罚有没有明确的界限,会不会因为冒充的具体身份不同而处罚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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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自己是公检法进行诈骗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且会依据犯罪情节从重处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在量刑方面,根据《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情节严重,比如诈骗数额巨大、多次进行此类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严重损失等,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还涉及《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不过,在冒充公检法诈骗的情形下,一般优先适用招摇撞骗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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